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和平縣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鎮(zhèn)建設用地項目用地清表及場地平整的通知
和平縣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鎮(zhèn)建設用地項目,坐落在和平縣陽明鎮(zhèn)龍湖村,批準建設用地面積2.4318公頃。根據(jù)《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河源市和平縣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鎮(zhèn)建設用地的批復》(粵府土審(08)〔2024〕61號)要求,項目建設用地土地征收范圍已經和平縣人民政府依法發(fā)布,詳見《和平縣人民政府關于和平縣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鎮(zhèn)建設用地土地征收的公告》(和府〔2024〕33號)。項目建設用地由和平縣陽明鎮(zhèn)人民政府實施征拆工作,目前,征拆工作已完成。
為切實推進項目建設,縣人民政府決定近期在批準的建設用地范圍內進行清表及場地平整。涉及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合作組織、使用權人及利害關系人,如有征拆遺留問題,可在本公告發(fā)布之日起10日內,向實施征地的和平縣陽明鎮(zhèn)人民政府申請補償?shù)怯洝#?lián)系電話:0762-5633403)
和平縣人民政府號召廣大人民群眾積極配合支持該民生項目建設,倡導依法合理表達訴求,對無理阻礙、煽動鬧事、借機炒作,抹黑黨委、政府形象的,依法從重從嚴處理。
特此通知
附件:和平縣2023年度第一批次城鎮(zhèn)建設用地征地范圍示意圖.pdf
和平縣人民政府
2024年11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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